8月8日起,从中国入境荷兰有新规
据荷兰驻中国大使馆官方微博消息,自2021年8月8日起,自第三国(包括中国在内)前往荷兰的所有旅客必须出示检测证明或新冠疫苗接种证书。
2021年8月8日起,对于来自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所有国家及地区的12岁及以上的旅客在抵达荷兰时要求必须出示新冠病毒检测证明或新冠疫苗接种证书(无论是否为电子版的Covid证书)。此项规定适用于所有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而且也适用于被欧盟列为安全名单上的所有国家。此项规定对于在8月8日之前休假并在8月8日或之后返回荷兰的旅客也同样适用。
据了解,新冠病毒PCR检测结果要求的有效期为48小时,抗原检测结果要求的有效期是24小时。证明或疫苗证书的语言应为英文或荷兰语。证书需显示接种者个人信息、接种疫苗信息(是否完全接种、疫苗名称制造商、接种时间、接种国家等)、签发人及签名或盖章。基于语言考虑,如果只能拿到全中文的接种证明,则需联系专业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并公证认证。
认可疫苗类型包括世界卫生组织(WHO)紧急使用清单中的疫苗,含中国国药(限灭活疫苗)和科兴疫苗。根据目前荷兰政府网站的规则,从中国入境荷兰的旅客在抵达荷兰之后无需隔离,但强烈建议抵达荷兰之后,进行自我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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